优化机构编制资源配置 助力守护柳江母亲河

  发布日期:2022-12-05 10:43    来源:市委编办  | |  作者:市委编办


柳江是我市“母亲河”,柳江河流域生态环境保护直接关系流域数百万群众的生产生活及饮用水安全。今年以来,市委编办进一步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生态文明建设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西时关于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有关柳江流域保护工作部署,通过组建柳江流域专项保护机构,优化机构和职能配置,集中执法保障力量,不断完善体系建设,为我市取得全国地级及以上城市国家地表水考核断面排名第一的优异成绩提供了坚实的机构编制保障。

一、强化协同合作,为保护柳江流域精准“把脉”

柳江河流域保护工作涉及面广,参与部门多,为更全面、更准确了解问题和掌握实际情况,市委编办会同有关部门就加快落实柳江流域专项保护机构建设多次召开协调推进会;积极开展实地调研,赴桂林考察学习漓江保护机构建设;加强沟通联系,深入城区了解柳江流域各河段保护工作以及水行政执法机构设置编制配备情况,针对柳江流域保护工作现状和存在的问题形成一致意见后,提出切实可行的柳江流域专项保护机构建设方案。

二、强化体系建设,为柳江流域保护工作“立柱”

多管齐下完善机制体制建设,不断强化行政主管部门主体责任,建立市级柳江流域保护议事协调机制,日常办事机构设在市水利局,并在市水利局内设科室加挂柳江流域保护机构牌子,牵头负责全市柳江流域保护工作。同时,进一步加强柳江流域保护机构职能和人员力量,设立柳江流域保护中心,增加服务、辅助柳江流域保护工作职责,调整人员编制资源配置,强化从事柳江流域保护工作人员力量。

三、强化执法保障,为柳江流域保护执法“聚力”

理顺市区水行政执法体制,整合两级水行政执法力量,有效破解市本级与城区之间、城区与城区之间柳江流域水行政执法水平参差不齐、执法力量薄弱等问题。整合市本级和城区两级水行政执法职责和机构,将城区水利部门承担的水行政执法职责上收市级管理,实行以市级执法为主的体制,各城区不再保留水行政执法队伍,现有队伍整建制并入市水政监察支队,由市水政监察支队负责市辖各城区范围内水资源保护及柳江流域保护等方面行政执法及监督检查工作,依法查处涉水违法行为。通过实现市区两级“一支队伍”管执法,从而集中了我市水行政执法力量,提高了综合行政执法效率,增强了柳江流域保护工作力量。

同时,市委编办及时指导涉及调整的城区和部门,明确职责分工,切实保障柳江流域保护工作及人员的平稳交接,确保水行政执法工作有序推进,全面提升我市水资源及柳江流域保护工作,守护好柳江“母亲河”。